本招标项目忠县石宝镇滨江岸线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 ******委员会以忠发改审批【202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忠县石宝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区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生态绿道串联提质、生态设施配套3方面内容。生态环境品质提升:建设内容包含林地质量提升26公顷,含林相改造、边坡缓冲区营建。农用地提质改造14.4公顷,含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生态湿地营建9.2公顷,含坑塘生态岸线营******居环境4处、滨江休闲区5处、山林游憩区4处。道路缓冲带营建300米,提升道路沿线环境品质。生态绿道串联提质:建设内容包含5级道路体系建设,车行道油化60米,人行道800米,滨江步道350米,登山步道750米,生态小径980米。生态设施配套:建设内容包含2处生态集散地,可作为场地临时停车场。生态休闲营地1处,提供主要滨江观景休闲场所。生态观测点15处,根据不同环境形成临憩设施,并配套全域标识标牌。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1735.22万元
2.4 招标范围:以忠县石宝镇滨江岸线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的所有内容为准,详见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果园路22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詹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43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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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石宝镇滨江岸线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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