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5月11日,建设单位现场组织召开了《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旧店金矿固体废矿加工再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旧店金矿固体废矿加工再利用项目》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岛平度市旧店金矿旧店金矿固体废矿加工再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平度市旧店镇驻地东北向580米处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程经理******228